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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金庸商榷的四点意见
        叶洪生(台湾原《联合日报》前副总编辑) 回顾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武侠小说发展史,无疑金庸是最辉煌的一座里程碑。 不论是其语言文字之精妙、小说人物之生动、构思布局之奇诡,以及营造“极限 情境”(limit situations)之骇绝,当世可谓无出其右,不作第二人想。   对于金庸精益求精,并予其作品集经典化的努力(重新改写),人们由衷感佩 。然而既曰“修订”,以求自我完善,便应遵循小说艺术三理——神理、文理、肌 理——的原则,将作品中违反人性本能、不近情理之处予以改造,而非仅斤斤计较 于“字斟句酌”而已。   实事求是来看金庸小说,其所创造的武侠人物栩栩如生,虽有部分特异典型是 因袭前人之作,但大体而言,其夺胎甚妙,换骨颇巧;偶有小疵败笔,亦不掩大醇 。是见其“内模仿”(inner imitation )功力精深,非常人所及。惟就小说艺术 三理的标准衡量,仍有若干人物故事值得商榷。今姑举数例以证。   违反武学原理?其一,关于武学原理及运用方面——众所周知,武侠小说不能 不谈武,谈武则必有所据。尽管作者可以发挥无穷想像力,予以神而化之;但却绝 对不能违背最基本的武学原理及武术常识;因为此与古医书《黄帝内经》、《脉经 》等所述人体“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之内气运行理论有关。例如《射雕英雄 传》写北丐洪七公遭西毒欧阳锋暗算,武功全失(奇经八脉只勉强打通一脉,理当 瘫痪);却居然能施展绝顶轻功身法可于烟雨楼群雄比武台上出面搅局,岂非过于 儿戏!须知全中国至少有五千万以上的学功者(据中国气功研究会估计)均明白此 理;若不速作修正,或恐贻人口实,反成笑柄。   同此,《笑傲江湖》写“欲练神功,引刀自宫”之说固为绝妙反讽;但就我国 流传千百年的丹青养生学而言,男子除非是从小练童子功,且已通过所谓“三关修 炼”之考验,渐入“出神入化”之境;否则一旦去势,即无法“炼精化□”——打 不通任、督二脉(为百日筑基入门初阶),一切免谈!又如何能练无上神功?这也 亟待作者适切找补说明其为“特例”之理由。窃念以金庸之高才,必能办到。如其 不然,则将有伤小说神理,不能自圆其说。至于其诸作中最离奇怪诞的“吸星大法 ”、“化功大法”及“北冥神功”等描写,则为金庸对世间“巧取豪夺”卑劣行为 之讽喻,且无关自宫去势,又另当别论了。   违反现代科学基本认知?其二,关于颠覆科学认知方面——武侠小说本具有娱 乐、浪漫、传奇性质,故允许作者自我作古,向壁虚构。但如今民智已开,总不宜 违反现代科学基本认知,犯下常识性的错误。兹再以《射雕》写“铁尸”梅超风修 习《九阴真经》为例,据称其夫“铜尸”陈玄风曾将长达数千言的经文用针“刺” 在胸前;即令他有世界“针雕”大师乱针刺字的神奇本领,却如何勾头自刺?而经 文密密麻麻,“瞎子”梅超风又如何“摸”得出来?尤奇者,梅超风在乃夫死后, 割下其胸皮加以硝制,居然能保持原字形、图案的完整,岂非过于离谱!此因硝制 物经反覆烟薰火燎,必然产生化学作用,“针雕”经文绝对化为乌有。故说梅某恃 以修炼“九阴白骨爪”,即有欺弄读者无知之嫌。至于“九阴”通不通,凡初窥易 学门径者皆心知肚明。这原属道家认识论的问题,若能改为“六阴”,方可自圆其 说,否则当不免为论者所笑,宜再思之。   乖违人生经验范畴?其三,关于超越现实人生极限方面——盖人类生命潜能无 穷,通过某种特殊的锻链,切确可以激发超能力,或曰“特异功能”;此即武侠小 说家可以借力使力、发挥想像空间之依据。但因人体痛感神经的忍受程度有其极限 ,一旦超过临界点,即会崩溃而有性命之忧。例如《天龙八部》写铁丑游坦之被烧 红的铁头套罩住;按常理说,纵然不死也会成为植物人(火毒攻脑之故),岂能逃 过此劫,恢复如常?又如阿紫最后自挖双目,竟毫无痛楚,浑若无事,岂非麻木不 仁!凡此种不合情理,乖违人生经验范畴的反常事例,所在多有,就不再一一列举 了。   将叙事和说白体混为一谈?其四,关于小说人物语言运用方面——金庸文笔功 力之佳,运用之妙,阅者有目考观,固不待言。惟其特别注重文字锤链,致有时不 免将叙事和说白体混为一谈,乃犯小说文理之大忌。例如《射雕》写长春子丘处机 偕同郭靖上华山,慨然说道:“蒙古雄起北方,蓄意南侵,宋朝君臣又昏庸若斯… …”(修订本第三十九回)这一段小说声口完全不似书中人讲话,而是作者在作文 章。   而以丘处机的大宋子民身份,亦断不会用“宋朝”一词。这是小说文理不恰而 影响到小说种理之明证,可不慎哉!覆按本段说白,文句与原著一模一样;可能作 者认为此处铸字链句“够经典化”了,固无修订的必要。但事实上却恰恰相反!   盖叙事(客观)与说白(主观)为两种不同的文体;前者不妨典雅简洁,以保 持“民族形式”古色古香的叙事风格;而后者则应力求口语化,始能雅俗共赏。试 看《水浒传》、《红楼梦》等经典名著多用亦文亦白或文白交融的小说声口,便知 “经典”不“经典”实不在通篇锦绣作文章,而在是否用对地方。   由于事关金庸决意“再修订”的方向问题,特提出“野人献曝”一得文愚,以 供各方参考。   总之,武侠小说在性质上是中国特有的“用武行侠”的传奇小说;在定位上是 平民文学、大众文学、通俗文学,而非“庙堂文学”。尽管它的作者群三教九流, 良莠不齐;尽管它的故事内容五花八门,曲折多姿,但它毕竟不能摆脱“武加侠” 的形骸——这是它的生命活水之所寄,也是社会大众审美心理之所需。惟以武侠作 者胸中各有丘壑,有的如名山大川,气象万千;有的如奇峰迭出,千岩竞秀;而更 多的像是穷山恶水,乱草丛生,不堪入目。这便取决于作者的文化营养、聪明才智 、思想见识以及“寓教于乐”的使命感;如何掌握人性特点,如何看待历史兴亡, 如何彰显侠义精神。无疑金庸小说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代表著武侠文学创作的最 高水平。饮水思源,自亦不必以“武侠”   二字为憾——中国之有金庸,正如法国之有大仲马、英国之有史蒂文生、日本 之有吉川英治一样,同为传奇类通俗文学之巨匠,可并驾齐驱而无愧。   惟以较为严格的文学批评尺度来看,金庸小说真正的问题征结乃在于超乎常情 常理的事例太多(如前举书中人个个擅于学舌说书,以及洪七公、梅超风、游坦之 、阿紫等人的异常表现);然作者奇中逞奇,险中见险,反而弄巧成拙,不能自圆 其说;以致有伤小说艺术之真,无形中减低了审美欣赏价值。诚如金庸本人所云: “如果武侠小说的情节离谱,一般人在观念上就很难接受。”旨哉斯言!此处所谓 “离谱”无非是指不合情理、脱离实际之意。的确,小说情节可以离奇,不可离谱 ;故事人物之性格、言行亦然。明乎此,乃可清醒地掌握“再修订”的正确方向, 有力摆脱“成人童话”之讥,为中国通俗文学作出巨大的贡献。   我们衷心期待著“再修订”之后的金庸武侠小说,能弥补前失,更上层楼;进 而达到中国古典美学上所谓美与善、情与理、虚与实、奇与正、人与自然的高度统 一。若能如此,则《金庸作品集》神完气足,当可巍然屹立于经典文学名著之林, 传诸久远,令所有的中华儿女引以为傲。   (摘自叶洪生《论金庸小说美学及其武侠人物原型》)转载自清韵纸醉金迷 提交者:纸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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