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第二男主角——陈近南
“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鹿鼎记》写这位天地会的创办人兼
总舵主,的确写出了一位出色的帮会领袖的不凡气概。
陈近南在第一回——也就是原来的“楔子”--便以惊鸿一瞥的姿态出现。那时
顾炎武、吕留良、黄宗义几位反清文士在月夜舟中秘密会议,不料早有官兵扮成船
夫,一一听在耳内,揭发出去,他们提到的反清人物,转眼之间便有灭族大祸。杀
死这些官兵灭口,回头重新点亮蜡烛,自报姓名,便是陈近南。
陈近南与另一位同宗的总舵主陈家洛比较,显然成熟及有真实感得多。对于陈
家洛,金庸着重写他的武功、谈吐、抱负、感情,但写陈近南,金庸更着重写他所
组织的帮会,他的统领才能及权威,他的政治头脑。陈近南的处事方针,永远是从
大局着想,包括收韦小宝为徒,让他当上青木堂的堂主。他了解天地会的兄弟,懂
得容忍他们的短处,紧紧维系他们的团结一致,推进“反清复明”的目标。
事实上,作为一个组织的领袖,武功是次要,目光。判断、公正的处事方式才
是最重要,陈近南能够服众,就是因为他除了有很高的武功之外,还具备这一切条
件。
但是陈近南也有他的极限,那就是他的封建思想。他念念不忘自己是台湾郑王
爷的部下,要向郑王爷效忠,而且把对明朝的忠心,与对郑家的忠心等同起来,因
而受制于郑克爽这种作威作福的无知小子,终为他所偷袭杀死,一世英雄,死于鼠
辈之手,可谓冤枉之至,天地会事业因而付诸流水,陈近南似乎还有可批评之处。
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就算对郑王爷忠心,对他儿子客气一点可以了,岂能任他
喝指?而且反清复明是公,郑王爷对他的“知遇之恩”是私,又岂能公私混淆?金
庸写陈近南,是抱着同情了解的态度,但并不赞成他的封建思想,写陈近南的愚忠
,正是点出这样的英雄也有重大缺陷,令人惋惜。
公私不分,是陈近南的致命伤,从现代人的眼光看,这是他的缺陷,但从中国
人的观点看,可能不过是社会常规,在现实生活中,毕竟这种例子很多,特别是在
商业机构,把父亲的雇员当奴仆指使的“少开”何其多,把东主的子女当主人服从
的雇员又何其多,纵有人认为不好,但习以为常,不依此精神办事的人反而觉得标
奇立异了。
陈近南的致命伤,其实也是“台湾郑家”的致命伤,郑克爽轻视陈近南,千方
百计除去他,结果延平王一败涂地,郑克爽投降,接受清廷封赐,在北京不住受韦
小宝的同僚上门滋扰侮辱,后悔已迟。要是“郑家”不纵容家人多方破坏陈近南的
事务发展,“台湾郑家”纵不能反清复明,也会有一段长时期海外称王,箝制陈近
南,郑家无异自毁长城。
倒是康熙——又是康熙,真的“明见千里”,把公私分得清清楚楚,他跟韦小
宝这好朋友大谈为君子道,怎样是“一人奉天下”,而不是“天下奉一人”、怎样
做皇帝的人不可叫天下的人不要自私自利,但自己却去自私自利,还以为自己的自
私是为公,怎样做皇帝是上天给他的恩典、做得不好上天要另派一个人来做,总之
皇帝不能把天下看作是自己或自己一家所私有,必定要为百姓服务才对。
因为康熙明白公私之道,所以康熙便成功,而台湾郑家便败在他手下。可惜,
说是容易,实行起来,康熙少而郑家多,要做陈近南,恐怕空负一身才华,到后来
也要死于无名之辈的手上。
不过,有趣的是,像陈近南那样有才干的人,总是要依附在郑经那样的人之下
,宁愿为忠臣而把君主的事业发扬光大,也不自立门户,闯出自己的事业,像诸葛
亮,也要刘备三顾草庐才出来,为报知遇之恩而代他打天下,以至“鞠躬尽瘁,死
而后已”。为阿斗这样的人服务未免不值得,但不是为了报恩,卧龙先生恐怕一生
高卧草庐之中,这公私之间,又如何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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