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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八年(民国七年)


  三十九岁。

  是年初,阳历年假期间,在虎跑寺过年,正月初八日,适逢彭逊之在此“发心出家”,并由虎跑寺当家为他剃度,李叔同在场大受感动,故即于正月十五日(公元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归依三宝,礼了悟法师为归依师,取法名演音,字弘一,起初为在家弟子,自称“来沙弥”。

  二月初九日,在致刘质平信中谈及:“不wang近耽空寂,厌弃人事。早在今夏,迟在明年,将入山剃度为沙弥。……音乐书籍及洋服,拟赠足下。甚盼足下暑假时能返国一晤也。”恐刘质平囚此事分神影响学业,次日又致一信:“余虽修道念切,然决不忍致君事于度外,此款(指刘质平至毕业所需之学费——编者按)倘可惜到,余再入山,倘不能借到,余仍就职到君毕业时止。君以后可以安心求学,勿再过虑。”刘质平收到信后,心内甚感不安,为不耽误恩师入山修道,他毅然中止学业返回杭州。

  六月下旬,李叔同在浙一师提前举行图画音乐课之期终考试。

  六月底,李叔同将自己的所有财物分赠他人——将当年上海名妓朱慧百、李苹香赠他的诗画扇页,他赠与金娃娃的同卷,以及所书“前尘影世”横额,一块金表,均赠与夏丐尊;将自己的油画、水彩画作品,寄赠北京国立美术专门学校;将自己的金石作品及所藏名家金石作品,赠给西冷印社;将画谱等美术书籍人莎士比亚全集》及自己的几幅书画作品,赠丰子恺留存;将音乐书籍赠给刘质平;将文具、《南社文集》赠给王平陵;将钢琴等家产赠给日籍夫人;将一些衣物赠给校役闻玉。随即,李叔同换上麻布长衫,与两位最心爱的弟子丰子悄、刘质平合影留念后,即在丰子悄与闻玉的护送下,正式去大慈山虎跑寺出家了,据考证,李叔同之正式出家日,为一九一八年六月三十一日。

  八月十九日,相传是大势至菩萨的圣诞,李叔同于此日正式剃度落发。

  十月中旬,在灵隐寺受比丘戒。期间读《宝华传戒正范》、《灵峰毗尼事义集要》等书,立誓学戒宏律,将失传已久的律宗发扬光大。

  自此,弘一大师谨遵“过午不食”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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