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四年(民国十三年)
四十五岁。 春季,于温州庆福寺完成《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一书的写作。此书系弘一大师最重要的佛学著作,系以唐代南山律祖之《行事钞疏解》为表,再根据宋代灵芝律师、明代见月大师之注解分条写出案语而成。全书均由弘一大师亲笔楷书工写,后由中华书局影印出版。 五月,赴衡州莲花寺,书《华严净行品偈》一卷。 六月,经三次致信“竭减哀恳”,方得赴浙江普陀山参礼印光法师。印光法师专弘净土,密护诸宗。弘一大师得与印光法师在后山共居七日,悉心求教,受益匪浅。 秋季,患菌痢,大病一场。